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登记 事项下放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实施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24 浏览次数:14406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登记事项下放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实施工作方案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承接政府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中的作用,实现政府相关职能和工作事项有序规范的委托、转移,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云府函〔2017〕9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功能,把社会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解决的事项,移交给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承担,以培育一批公信力强、运作规范、作用显著的新型行业协会,切实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效能和水平。
二、下放事项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筑市场诚信登记事项下放云浮市建筑业协会。诚信登记包括勘察企业、设计企业、工程监理、建筑施工、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其他类企业(起重设备安装拆卸、防雷检测等)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登记申请、变更、注销以及遗失补办等事宜。
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动态评价、信息发布等未下放事项按原规定实施。
三、实施依据
1、《关于实施建筑市场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云建市〔2013〕10号)
2、《关于印发〈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建市〔2014〕9号)
3、《关于调整〈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登记申请表〉的通知》(云建市〔2016〕18号)
4、《关于调整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建市〔2017〕3号)
5、《关于调整云浮市建筑工程项目班子人员管理的通知》(云建市〔2017〕6号)
6、《关于调整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综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市〔2017〕11号)
7、《关于调整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市〔2018〕31号)
四、实施步骤
2019年4月30日前由市住建局会同云浮市建筑业协会研究制定操作规程、办事指南,调整诚信管理系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安排办公场所。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方案,2019年5月5日起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人员、场地、制度
云浮市建筑业协会要落实专人负责,安排诚信登记窗口,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完善审核登记管理制度。
(二)诚信登记
根据《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登记表》(附件1)、《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登记办事指南》(附件2)要求,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受理企业申请资料,发出受理回执;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要求的,录入诚信管理平台,发出诚信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发现弄虚作假的,书面报告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分支机构核查
云浮市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经申请,云浮市建筑业协会3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符合要求的,作为诚信加分条件报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支机构所在地在云城区以外的,可认可属地住建部门核查,但应负责进行事后抽查,预防弄虚作假。
(四)档案管理
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应管理好新办企业诚信登记档案;原诚信登记档案暂由云浮市住建局保管,待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完善档案室后全部移交;涉及变更等事项的,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可先调取资料。
(五)加强诚信登记的事中事后监管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专人指导云浮市建筑业协会开展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登记事项;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双随机”对云浮市建筑业协会诚信登记事项进行抽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本方案于2019年5月5日起实施。
监督投诉电话:0766-8838773
诚信办理地址:云浮市区星岩二路95号
附件:1.《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登记表》(2019年版)附件1: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登记表(2019年版).doc
2.《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登记办事指南》 附件2:云浮市建筑市场诚信登记办事指南.doc
3.《云浮市外企业分支机构核查表》